說「約定俗成」

有些人,總以為語音應該有一個「合法標準」,如果你對他說,生活語言即是標準,約定俗成即是標準,他們必不服氣,尤其是對「約定俗成」更加認為荒謬。

香港人一入學校立即受到規範,以規範為標準,所以根本不理解甚麼叫做約定俗成。他們懷疑,若約定俗成的話,豈不是一班人錯,錯得十零二十年就會變成不錯?他們還會問,何文匯推行他的「正音」亦已二十年,為甚麼又不可以當為約定俗成?

其實所謂約定俗成,是自然的趨勢,從古以來即是如此,所以我們若翻查康熙年間的廣府音紀錄,便會發現,如今的語音已有相當比例不同當時的語音。例如「泊」字,當時讀為「伯」,如今已經約定俗成,讀之為「柏」。語音可以會自然變化,那就跟社會文化背景有關,非本文可以討論。一經約定俗成,那就成為語音的標準,甚至文讀亦不例外,例如「南」字,即使文讀,亦不必依《詩經》時代的語音讀之為「尋」。

何文匯的病毒音則不然,是由一個寡頭提出,利用形勢強銷,違反約定俗成,因為違反自然演變,是故就不能作為標準。

其實約定俗成是社會現象,不限於語音,廢棄長衫馬褂,改為西裝領帶,同樣是約定俗成。

加拿大多倫多星島日報
2007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