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「標舉」

前人論藝,往往喜歡標舉一兩個字來作品第的標準,這風氣尤以清人論詩為甚。如沈德潛的「格調」、袁子才的「性靈」、王漁洋的「神韻」、翁方綱的「理」、以及常州派論詞的「沈鬱」,雖提出的只是寥寥一兩字,其中蘊含的理論,卻可以推衍出千言萬語。

這樣的標舉,有好處也有壞處。

好處是立定宗旨,猶如千軍萬馬中樹起一面帥纛,是則眼前雖森羅萬象,我卻可以守一以應萬,不致張惶失措,進退無據。──這好像科學研究中的歸納法。

然而壞處卻在於一兩個字所含的意義,終嫌太過抽象,用來做「界說」,時會失之於不夠周延。況且,首先作此標舉的人,固然自己心知肚明,但後繼者則未必盡能會心,有時強作解說,反而會是非愈辯愈糊塗,到了後來,同一標舉竟會變成與原來的目的相反。

例如漁洋論詩雖主「神韻」之說,但他亦未嘗不重視「性情」,他說──司空表聖云,「不著一字,盡得風流」,此性情之說也;揚子雲云,「讀千賦則能賦」,此學問之說也,二者相輔而行,不可偏廢(師友詩傳錄王漁洋「答問」)。可是,《尚友堂說詩》卻斥漁洋曰──漁洋詩話三卷,無一語及性情者,只如賞名花、評美人,矜誇其聲容豐度而已。

二百年後讀《尚友堂說詩》,讀者難免會替王漁洋抱不平,可是也難怪別人誤會,因為主神韻說者太過喜歡嚴滄浪的說法──「詩有別才,非關學也;詩有別趣,非關理也。」既然非關學、非關理,人就很容易誤會神韻說澆薄,這便可以坐罪他們久缺性情。

此僅舉王漁洋的標舉「神韻」為例,其餘的標舉亦所失維均。──例如王國維論詞所標舉的「境界」,至今便成聚訟,然而卻是詞學中的一大關目,這聚訟,恐非當時提出這標舉的王國維始料所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