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露甚麼?鼓勵甚麼?

看過劉海粟的一幅「熊貓」,無論筆黑以及構圖,都要比吳作人的寫得好,可是,這種以水墨來替熊貓造型的技法,吳作人卻似乎是首創者,因此,數畫熊貓的專家,仍不得不放過劉海粟,推舉吳作人。

這就是做一位藝術家的難處了。未有人創法之先,自己未必能夠創法,可是一旦有人創法了,再行這條路,縱使技法比創法者高明,卻依然只落第二乘。

同樣的情況,有徐悲鴻的馬;程十髮的邊疆少女;黃冑的驢;關良的畫戲;黃賓虹的積墨山水;潘天壽的雙鉤全景意筆花卉。再數上去,有惲南田的工筆沒骨花卉,四王的江南山水,華新羅焦墨寫的鳥,石濤的山水,八大山人的花鳥……,凡此種種,既有人創法,學起來便覺得未必難(作偽畫的人,顯然就可以學得十不離八九),但未創法之前,卻偏偏沒有人想得到。

因此,掌握了技法,但卻寫不出一條新路,是藝術家最苦悶的事。技法愈純熟,這苦悶便來得愈大。而亦因此做第三流的畫家易,做第一流的畫家難──至於第二流畫家,套第一流畫家的調子,卻懂得略加變化,看起來依然有個人的風格,如任伯年之學陳老蓮,于非闇之遠紹徐熙。但卻並非一件易事。

投機取巧便是在這種壓力之下產生的了。這種畫人,離開第三流還有一大段苦學的路,可是卻感到人生有限,而名與利卻實在吸引人,因此便標舉種種嚇得住人的名目,來為自己的「第一流」鋪路,僥倖一擊而中,人便馬上一言九鼎起來。

藝術批評家所需要揭露的,便正是這種投機的風氣。而所需要予以鼓勵的,卻正是徬徨於第三流,老是不能脫穎而出的畫者。──這是良心與責任的問題,雖然與公共關係的原則大相違背。

back cat forward 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