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畫家與畫商聲明

寫文章,拿稿費,天公地道。但若企圖藉文章來博取稿費以外的利益,包括有形或無形的利益,都會失去人格。

這是筆者本人強烈的信念。

年來,寫一些關於美術評論的文字,大概因為還肯講真話的緣故,約稿漸多,我曾經用三個筆名在報刊上一共霸佔五個「地盤」,內中有每月的,有每週的,有固定每天的,有不固定的、有轉載的。

筆者在此交代清楚,絕無炫耀之心,只是想向美術界人士以及書畫商號說明白一點,這幾個「地盤」,筆者並未以之視為生財的大道。決不想憑著「地盤」賺稿費以外的錢,倘若有人說,他能左右筆者的意志,或者說,他就是這些刊物的負責人,可以左右稿件的內容,那則絕非筆者所能想像的事。

我有自己的獨立人格,我決不會因為利益而出賣自己的良心。一向做點小生意,一家亦能因此溫飽,近月來因為感到生意愈來愈難做,而且不符合自己的興趣,雖曾考慮停止經商,綢繆著自己的出處,趁壯年寫些踏踏實實有系統的文字,但亦決不會因此改變自己做人的原則。我既不曾主動派人四處去活動,出賣風雲雷雨,甚至稿件的內容亦決不會受人左右。
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偏愛,譬如黃賓虹,我很迷他的畫,譬如趙之謙,我很迷他的印,因此我樂意寫點介紹他們藝術特質的文字,然而這決不是為任何人作宣傳。有幾位時人,都是我發表評論以後才交友,絕非因朋友的關係而捧場,甚至,一旦結交以後,我反而著意提到他們的缺點,以盡朋友相諍之義,所以,我絕不是以金錢為目的的「鱔稿」寫手。

說明這點,決無傷害別人之心,我只是維護自己的名譽,我把名譽與風骨,看得比甚麼都重要,你可以利用我,但請留情,不要毀我的名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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