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書法體系

《書譜》這期有一篇很有份量的文章──熊秉明先生的《中國書法理論體系》。文章尚未刊完,讀者本來不應置喙,但欣喜之情不能自已,便禁不住要在這裏說幾句話。

向來討論書法的文章,總嫌缺乏系統,因此讀者未展卷即便發生問題,問題在於,要怎樣去體會作者的見解。

例如有名的書學著作,康有為的《廣藝舟雙楫》,創「卑唐」之論,但事實上唐碑卻並非如此低劣,絕對不值得後人學習,因而這裏就牽涉到「體系」問題。倘體系不明,只拾康有為的一言半語來終身「服膺」,結果反而終身不能入書道之門。

康有為的著作,其實已經自己說明了體系,時間更古,作者的觀點便更無統緒,特別是那些一鱗半爪的教誨,不但彼此矛盾,有時同一作者也會自相矛盾。初學讀這些著作,便真如墮入五里霧中,「山南山北皆春水」,不知那條是路,那條不是路。

要解決這些疑點,建立書法理論的「體系」,便可收梳扒透剔之效。

熊秉明先生,將我國歷代的書法理論,區分為「寫實派」;「純造形派」;「唯情派」;「倫理派」;「自然派」以及「禪意派」等,一共六派,這樣區分是否適當,是另外的問題,但能夠將各家理論分別體系,已經足以稱賞。

有了體系觀念,在研讀古代書論時,至少便不會五中無主,不知所從。在欣賞書法作品時,至少也可以理解作者所追求的是什麼,不至於是丹非素,漫無準則。

目前書道式微,古人的著作有文字膈膜,今人的文字又雜抄古書,不講求體系,於是初學者便根本無法入門,這未始不是式微的因素。所以熊先生的文章,對今日的書學,應該有匡扶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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