畫理其實是自然

用「理」來作為評價國畫的標準,在今日,一定會引起很大的爭論。因為有抽象畫作為掩護體,所以許多寫國畫的人,便似乎可以振振有詞,寫畫造型皆不講道理,喜歡怎樣畫便怎樣畫,只要認為畫面須要,就放一些東西上去,也不管合理與否。

這種情形,不只意筆畫有,連工筆畫也有。筆者在一本「名家畫集」之類的冊子上,便見到這麼的一幅工筆畫,一對雀伏在枝頭,一頭見背,一隻見胸。這種結構,本來已是花鳥畫的老套,由宋至今,老掉了牙。可是畫者卻偏偏弄錯,看起來,這對雀的姿態甚不自然,因為其中有一隻,無論如何都無法足踏樹枝,畫者只是靠雀身遮掩,令人不覺而已。

這種畫,便是欠缺了「理」。

筆者又見過一幅號稱「名家作品」的畫,全幅寫密茂的紫薇花,但造型卻別有一格,無論花葉枝幹,都寫得特別陰沈,卻在垂下來的花朵上,寫一隻用色醒目的相思鳥,鳥的雙爪,亦不是爪着花梗,而是爪着花瓣。這幅畫,看起來很蹩扭,因為花瓣根本便不堪承受鳥爪,如果相思鳥真的這樣做,花瓣必然給爪落。

如果說前一幅畫的無理,尚是造型上無意之失,那麼,後一幅畫的無理,卻便是有意,畫者是有意突出這隻相思,成為主題,突出的效果是做到了,只可惜但顧突出,卻欠缺道理。

其實一切自然現象,生物形態,都有其自然之理,用道家的說法,便叫做「道法天,天法自然」。這種自然之理不可以不管,不能說自己是畫家就可以喜歡怎樣畫便怎樣畫,你有權畫,只是一欠缺自然之理,畫便看起來不順眼。所以前輩畫家,對畫理都很講究。

筆者當年學畫牡丹,花只寫朱粉二色。因為筆者很怕五色牡丹的色彩太雜。然而儘管這樣,卻依然犯錯。有一次寫了一幅大中堂,自以為寫得不壞,可是有一位前輩看此畫時,卻指着一個花蕾,連呼可惜,他說:「你看,這是宮粉紅色的花蕾,一路跟下去,它卻生長在朱紅色牡丹的枝梗上。」筆者自己一看,果然如此,從此便引為鑑戒。

如果要強辯的話,當然可引宋徽宗的話來做掩護體。宋徽宗有一幅牡丹,自題略云:一本花開兩色。這兩色,恰恰便是朱紅與宮粉。然而若如此強辯,便連自己都不心安,寫畫但求抒情而已,連自己都不心安的事,何必要做呢。

嶺南派三大家之一的陳樹人先生,寫紅棉,喜歡加上一隻倒向下飛的小鳥,有這小鳥,畫面看起來便很生動。尤其是小鳥倒飛的姿態,造型生動而且準確。

據陳樹人先生自己說,寫小鳥倒飛,目的是顯得木棉樹份外高。也即是說,畫家是將視點放高,有如上五層樓看樓前的木棉,由上向下看,因此就有理由看到花的正面,花鬚叢起,而從這角度看的飛鳥,便亦有理由倒飛而下。這便是前輩畫人寫畫必求自然之理的例子。

要寫畫寫得合自然之理,必須靠平時的觀察,這就叫做「用眼寫生」,「用心寫生」。

例如小狗高興,便搖頭擺尾,可是它其實卻是雙耳一上一下活動,尤其是像馬提斯之類的大耳狗,整隻耳朵可以上下扇動,恰與尾巴的搖動配合,若耳朵下垂緊掩着頭,而尾巴卻上翹,那便不是自然的形態。

不過這樣說,可能會有人覺得過份執着。這一點,筆者亦很置詞,可是凡欠道理的畫,看起來一定不自然,那卻是真實的。

例如有人寫畫,將人畫成站在山顛之上,可不可以呢?筆者的觀點很簡單,若覺得自然便可以,不自然就不可以。這種說法,自然已夠圓通。但覺得自然不自然,或者亦可能引起「觀點與角度」的問題,你認為不自然,可是我卻覺得自然,甚至可以說,畫家如果覺得不自然便不會畫上去。但這種辯論其實很不必要,此所以觀點必須根據平時的觀察,若對大自然平時毫不觀察,貿貿然閉門造車寫畫,那就對欠理與否不應強辯。倘如強辯,那就欠缺藝術家的風度。

筆者不寫山水畫,便是因為這種緣故,蓋一向少遊山玩水,生平只住過一年鼎湖山,對鼎湖的九龍潭倒很熟,可是若跟飽游黃山雁蕩的人相比,那就根本沒有寫山水畫的資格。

當年初來香港,偶遊新界,驚奇於新界的山水居然可以入畫,那是很典型的水鄉小景,只可惜當時根本無寫畫的閒情,是故至今尚引為憾事。如今客居夷島,發現夷島的山水居然似江南景色,便亦欣然,可惜自己不能駕車,未能多作領略,大概這一生應與山水畫無緣,倘如膽大大的話,亦未嘗不可以寫欠缺自然,不講道理的山水。

所以筆者始終強調要觀察自然,即使寫抽象畫,恐怕亦要對大自然多所領略,然後才能寫出所「抽」之「象」。如果用抽象與變型作為藉口,而寫欠理之畫,自問對自然界亦無觀察,那就不必強詞奪理。

這種觀點是否有當,很希望寫畫的人考慮,因為「無理」恰恰是今人寫畫的毛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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