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年初二,是謂「開年」。從前舊俗,年初一不吵架,不打孩子,一切恩怨留待開年以後再算,所以年初一孩子犯罪,大人就會威脅:「你想提早開年!」這麼一說,那童犯就立即收歛。
如今沒有這枝歌唱了。應該反過來,如果有人在年初一打孩子,孩子會說:「你想提早開年!」開年也者,是向有關當局投訴,打孩子的人會受到制裁,制裁到他們寧願讓孩子打一身。
王亭之可以說一件真人真事。
有一個華人女孩子,串通三個同學,在年初一打劫自己家,當晚事情穿崩,父親摑了那女孩子兩巴掌。
第二天開年了,父親被捕,女孩子受到保護。四個都是未成年的童犯,自然一切從輕發落,原來最重罪的是這個父親。
這件事不發生在加拿大(阿彌陀佛)。不過從趨勢看來,類似的事件恐怕遲早會在加拿大發生。那些買名貴跑車給孩子飛車的父母,最有可能成為鼓勵者。
所以每到開年,王亭之就總想起這件事,很想問問華人三級議員,如何化解打孩子父親的罪。
這是件不愉快的開年故事,十分抱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