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案 南泉斬貓

《景德傳燈錄》舉南泉:

師因東西兩堂各爭猫兒,師遇之,白眾曰:「道得即救取猫兒,道不得即斬卻也。」眾無對。師便斬之。

趙州自外歸,師舉前語示之,趙州乃脫履安頭上而出。師曰:「汝適來若在。即救得猫兒也。」

這是一則很著名的公案,自古至今,評論者恐怕超過百數。論者多着意於解釋南泉為何斬貓,許多解釋玄之又玄,要弄清楚這些評論,實在比弄清楚南泉斬貓更難。

筆者弟子汪廣松在堂上問一些本科生,如何解釋趙州的舉動。他不管南泉,只管趙州,足見他的着眼點與眾不同。當中有一學生說,這是諧音,脫履安頭,便是「鞋帽」,諧音「携貓」。廣松將此事向我舉似,旁邊有一弟子說,南泉是唐代人,「携」字在唐代是否念「鞋」音,要查一查韻書,一查《康熙字典》,「携」字在《唐韻》念「戶圭切」,這便接近廣府話的讀音,不能說與「鞋」音相諧。

不過,這學生的直覺,卻應該很合這重公案。將履作帽,分明是顛倒,趙州只是說南泉顛倒,更無別意。

兩堂爭貓,根本不關貓的事,如果要提起來斬,應該提起兩堂的首座僧人,說云:「道得即救取兩堂為首,道不得即斬卻也。」如今不斬滋事的人,卻斬無爭的貓,不是顛倒是甚麼。

這樣平直來解此公案,可能有人會覺得沒有禪味,因為他們已習慣不用平常心來讀公案。筆者認為,南泉當日以為兩堂定有人能出來說幾句話,誰知都默然無語,南泉已經擺出斬貓的架勢,難以收回,唯有將貓斬卻,如果當時有人說南泉顛倒,他便可以哈哈一笑下台,赦卻貓兒一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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